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501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正确的理论方向,能够从整体性上认识、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科学精神,并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

2.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科研学术作风;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毕业后能够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党政部门实际工作。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隶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在该一级学科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联系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研究的专业。本专业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原理及其形成和发展,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的发展,把握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与科学精神;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内涵与时代价值;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规律。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如下: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的发展、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研究社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研究和回答当代社会发展提出的新问题。

    2.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史。

3.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研究

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评析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思潮,以及马克思主义引领这些思潮的方针和政策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要求在前一年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2.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年制,学制2.5年。硕士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23.5年(含休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分为选修课和必修环节。硕士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2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9学分,基础理论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最高学分不超过34学分。学分积要求是学位课学分积不少于51,选修课学分积不少于15,总学分积不少于66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1004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0040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思政部

B

101201

公共外语Ⅰ

64

2

 

外语系

A

101202

公共外语Ⅱ

32

2

 

外语系

A

131202

研究生英语听说

32

2

 

外语系

D

基础理论课

110403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10404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10407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思政部

B

110408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2

2

 

思政部

B

专业学位课

120405

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10405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20407

当代社会发展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30412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20408

当代社会思潮及其影响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00001

专业外语(必选)

16

1

 

√ 

 

B

130413

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10402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20409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30414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30410

社会学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C

120406

毛泽东思想专题研究

32

2

 

思政部

B

130401

人文社科系列讲座

16

1

 

思政部

C

必 修 环 节

140001

科研(教学)实践

 

1

 

 

D

140002

学科前沿报告与学术活动

4

1

 

D

141801

科技写作

16

1

 

学报编辑部

C

141502

信息检索

16

1

 

 

C

补修课程

 

 

 

 

 

 

 

 

 

 

 

 

 

 

 

 

 

 

 

 

 

 

 

 

 

 

 

 

 

 

 

 

   

五、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的考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方式A:平时成绩(20%+闭卷考试(80%)的考核方式;

    方式B:闭卷考试(50%+课程论文(50%)的考核方式;

    方式C:平时成绩(30%+课程论文或课程设计(70%)的考核方式;

    方式D:考查。

    六、学位论文要求

   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做到:

     1.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要充分考虑实验的各种条件、课题的份量与难易程度;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在第三学期期中(10月底前)完成。

    2.学位论文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实验性的原则,论文内容应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和调查的材料为主,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3.硕士生论文科研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4.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一般应在第四学期(5月底)进行,汇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5.学位论文送审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第五学期期中,论文送审截止日为1110;第二批安排在第六学期期中,论文送审截止日为410

    6.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参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0121115